关于开展徐州工程学院
首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校第二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树立身边榜样,弘扬中华美德,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往和追求讲文明、尊规矩、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和传播向上、向善、追求高尚美德的社会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1月。
二、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参评条件
1.无违规违纪行为;先进事迹主要在大学期间(近1~2年)。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会普遍赞誉,且在以下4个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先进事迹感人至深,美德故事广为传播,发挥着模范引领作用,传递出榜样的正能量:
(1)爱国:爱国爱党、关心集体、志存高远、成才报国;
(2)敬业:勤奋好学、热爱劳动、创新进取、勤俭自强;
(3)诚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行合一、正直善良;
(4)友善:言行文明、尊师孝亲、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四、评选程序
1.宣传阶段(4月—9月)
通过网页、微信、海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对活动进行线上、线下广泛宣传。
2.材料申报(9月20日~10月14日)
(1)各学院对照参评条件积极、认真、实事求是地推荐优秀学生申报,填写推荐表,并附以学院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和照片。
(2)推荐比例原则上为千分之一。
(3)推荐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电话:0516-83689559),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sc@xzit.edu.cn。
3.表彰公示(10月14日~11月中旬)
(1)初评遴选(10月14日~10月21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遴选、确定候选人。
(2)网络投票(10月24日~11月初):开通线上、线下投票,综合得票情况确定首届“最美大学生”人选。
(3)终评、公示(11月初—11月中旬)对首届“最美大学生”人选公示、表彰。
(4)获奖者作为候选人,由学校推荐参选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4.事迹宣传(11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获奖人在全校范围进行事迹宣讲。
(2)制作专题网页进行事迹宣传。
(3)编印、发放事迹宣传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