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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6
    
浏览次数:
11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分别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超过2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我校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三、选拔条件

总体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四、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1项,不得兼报。

2.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各类培养对象每个学院限报1人(个)。

五、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均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汇总表(见附件4,学院填写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4.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5.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封面加盖学院公章。

六、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不少于5人的推荐评议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中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和“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于1月29日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发送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胡松、茹倩玉

电话:83105506、13705215885、19552153133

邮箱:rcb@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月16日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