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秋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大二及以上(不包含2024年新入校的专转本及3+2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较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
3.学工处审核,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表彰。
四、指标分配
详见附件1。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评选工作不得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六、补充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延期毕业、休学、参军等特殊原因保留学籍者;
5.借读者、赴外校交流者。
七、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0日前;
2.报送方式:附件2、3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6室,电子材料发送丁老师(531200238@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