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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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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大一除外)。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1.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共4名,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共3名,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2名,其他学院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

2.每学院各推荐1名毕业生和1个班级参加省“优秀毕业生”和省“先进班集体”评选。

3.学工处、团委共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7名。

三、评选类别及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评选程序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须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后,报学校择优遴选。

2.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学院推荐,报学校择优遴选。

五、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团支部和班委会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提名,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各学院考察审核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学工处。

2.申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申报部门和学院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批评或做出相应处分。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应符合校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条件

5.已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和已获得过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不再作为本次候选人(集体)推荐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需分别填写推荐表、汇总表以及详情统计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20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不要修改推荐表表头,推荐表控制在一页内

2.申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均需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班级概况)、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格式见附件7所述各类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并提供一张能够反映本人(本集体)先进事迹和个人(集体)精神风貌的照片(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所有申报材料除附件16只需提供电子文本外,其他均需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一份,其中附件4和附件5需加盖部门或学院公章,统一于417日上午11点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办公室;电子文本和照片请于上述时间截点前发送至邮箱:xsk@xzit.edu.cn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处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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