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徐工院人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期限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教师须参加实践锻炼,鼓励年龄超过40周岁的教师积极参加实践锻炼。
2.实践锻炼以脱产、挂职与柔性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脱产一般为一学期(5个月),半脱产(每周不少于两天)一般为两学期。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进行实践锻炼。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安排表》(附件1)及《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2),填写要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时间合理。
2.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3.学校审批。人事处根据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汇总参加实践锻炼人员情况报学校审批并备案。
三、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并联系落实实践锻炼单位。
2.实践锻炼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实践企事业单位和实践时间。未经二级学院审核和人事处审批、备案的,学校不认可企事业实践经历。
3.申报人员、学院、实践单位应签订三方工作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
4.学校将按年度开展“实践锻炼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学院可推荐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实践锻炼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参选,评选名额为当年度参加实践锻炼教师总数的30%左右。对于取得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入选人员,学校直接推荐认定“双师型”教师。
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均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人事处
2024年11月18日